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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抚州医保政策新变化 门诊Ⅰ类Ⅱ类慢特病均不设起付线

2024/7/13 10:02:35

来源:抚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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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月1日起,医保政策有了不少新变化,您了解多少呢?近期,不少市民在“问政抚州”平台咨询各类医疗保险相关政策问题。记者就市民咨询较多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慢特病等热点问题,请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解答。

近日,记者来到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向该中心副主任左文琴咨询了关于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的相关问题,她表示:“1月1日起,生育门诊及住院分娩医疗费用均不设起付线,对于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可支付限额提高至1200元;住院分娩方面,针对政策范围内的费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100%,三级医疗机构为90%。住院分娩以外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按照职工或居民医保普通住院待遇执行。”

2月23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的《2024年民生实事安排方案的通知》中,明确将“资助新生儿参加基本医保”列入2024年十件民生实事之一,那么新生儿参保有什么新政策呢?“对于1月1日零时以后出生的新生儿,按规定办理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的,含出生当年,连续三个参保自然年度个人缴费由财政全额资助。对于在2024年1月至3月政策正式实施前已自行参保缴费的,财政资助参保周期顺延一年。”左文琴说道,为了使新生儿能顺利享受医疗待遇,家长应在新生儿出生90天内办理好户口登记手续,然后携带户口本前往医保经办窗口或登录“赣服通”医保专区进行参保登记。

另外,记者还咨询了关于门诊慢特病的医保报销政策。左文琴介绍,2024年,我市医保门诊慢特病病种目录、报销比例也有调整。现在,Ⅰ类、Ⅱ类慢特病均不需要扣除起付线,且门诊慢特病报销比例均与住院报销比例一致。在种类方面,Ⅰ类慢特病在原有基础上新增耐多药肺结核,Ⅱ类慢特病在原有基础上新增青光眼、慢性心力衰竭、心房颤动、克罗恩病、重度骨质疏松症、慢性肾脏病、儿童孤独症等9个病种;在原有基础上还删减了风湿性心脏病、慢性肾小球肾炎、冠状动脉介入术后、高血压、糖尿病等7个病种。在此,特别提醒大家,删减病种中除风湿性心脏病可按慢性心力衰竭办理外,其余病种在2024年1月1日之前已办理慢特病的可继续享受待遇,但自1月1日起不再新增办理。

           本报记者 梁方婧 汤健


    责任编辑:黄晓萍 李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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